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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实习律师PK资深律师

苏丹铃不甘心被骆欣玥抢她的风头,对狄凡说道:“我觉得应该让骆欣玥多接触其它类型的案子,她只攻离婚案件思想容易偏激。”

狄凡:“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最擅长的类型,你不也是你擅长离婚财产纠纷案吗?”

苏丹铃狡黠地笑着说:“要不我今天跟骆欣玥pk一下,看谁回答咨询问题回答得更专业。”

狄凡:“你是资深律师,骆欣玥只是个实习律师,没办法比。”

本来在一旁做透明人的骆欣玥突然说道:“主任,我愿意接受挑战。”

吴迪凑过来兴奋地说道:“我想到了一个好玩又有意义的方案,咱们叫十位市民一字排开站在咨询台前,题目和答案由主任以及众位高级合伙人提供,他们只负责带上问题去咨询,比赛的结果以进局来分胜负。”

狄凡抿嘴点头:“吴迪的这个方案不错。”

众位高级合伙人也点头附和:“嗯,不错!不错!”

苏丹铃傲娇地说道:“我也没意见!”

大伙齐刷刷地看向骆欣玥。

骆欣玥咽了一口口水,说道:“如果是婚姻家庭方面的,我想我应该都能解答。”

狄凡笑着说:“你们俩都是擅长婚姻家庭纠纷类的,我们当然是要出这方面的案例了。”

吴迪小声提醒骆欣玥:“学妹,对于你不熟悉的问题,你可以跳到下一位,千万别回复模棱两可的答案,影响我们律所的声誉。”

骆欣玥点点头,瞥了一眼苏丹铃。

苏丹铃挑眉,一脸势在必得地回瞪着骆欣玥。

狄凡站在人群中大声说道:“大家好,在公益活动开始之前,我们先来搞个比赛活跃会场的气氛,现如今邀请十位朋友参与我们的比赛活动,带上我们给出的问题去找我们的这两位女律师咨询。看她们谁回答得快、准、多。”

市民们纷纷鼓掌欢呼起来。

很快的,就有十位市民站出来参与活动。

狄凡和众位高级合伙人把这十位市民叫到一旁,让他们说出自己最想要问的有关婚姻家庭纠纷的问题,然后给他们编写好,让他们背下来。

花了半个小时,这十位市民终于把他们想要法律咨询的问题全都记清楚了。

狄凡大声宣布:“实习律师挑战资深律师的答疑pk赛开始~~~”

第一局:五分钟内解答客户的一个问题,由参赛者先后随意抽取一位市民来提问题。

骆欣玥随手指一位市民。

这位市民走到骆欣玥面前坐下:“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个问题,重婚就一定会构成重婚罪吗?”

骆欣玥流利地回答道:“重婚既包括有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律重婚指的是前婚为法律婚,后来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成立另一法律婚。事实重婚指的是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根据重婚行为的情节来定,危害不大的,不能认定是犯罪,因此,有重婚行为,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

这位市民对骆欣玥的回答非常满意:“谢谢!你讲得简单易懂我全都听明白了。我给你十分好评。”

五位高级合伙人给骆欣玥的这次答疑评分全都是满分。

苏丹铃不屑地看了一眼骆欣玥,选了一位市民,满脸笑容地问:“您好!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市民:“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还可以撤诉吗?”

这个问题对苏丹铃来说太简单了,她自信满满地说道:“你可以撤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苏丹铃很顺利的没有任何悬疑的拿到了满分。

俩人1:1打平局进入了第二轮比赛。

市民问苏丹铃:“如果我丈夫跟别的女人同居,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苏丹铃:“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四十六条规定……”

苏丹铃讲了五分钟还没有讲到如何维护权益的重点,被众位高级合伙人齐刷刷地举红牌评她这一局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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