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分手受到了很大刺激,从此一蹶不振,我家里人带她去医院检查,确诊结果为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经过一段时间治疗,最终还是治好了,前年她在外面打工嫁到了外地,有一天她的老公发现了她的那本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历,恼羞成怒,说我妹妹故意隐瞒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骗取了他的爱情,想要把我妹赶走,告我们要赔偿费啥的,我也上过大学,但不是学法律专业的,我就想问一下,我妹妹的精神分裂症已经治好了,她老公还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吗?”
骆欣玥连忙解说道:“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确实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同时该法第十条第三项还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
关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种类,《婚姻法》并未作出具体规定,但是《母婴保健法》却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通常包括: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以上疾病如果在婚后尚未治愈,则会导致婚姻无效,但是,你妹妹的精神分裂症在婚前就已经治愈。人民法院将不会支持你妹妹的老公所提出的婚姻无效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