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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到哪里都是红人

019年登记结婚的,我们双方都是再婚,婚后没有生育,因为性格不合我们经常吵架,所以我决定离婚,对于其他财产分割没有争议,唯独对于他的养老保险金怎么分割,我们意见不同,我认为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而他却认为养老保险金属于他个人的财产,我们为这事闹得不可开交。”

骆欣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梁某应得的养老保险金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同时又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与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由于梁某尚未退休,你们两人在离婚时对养老保险金的具体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账户中的梁某个人实际缴付部分,是可以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的。”

骆欣玥在滔滔不绝地讲解,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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