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号。
也就是说,这个皮革封面的小记事本,它的主人就是“段彩虹”。
其实……
得到这个消息,我并没有特别震惊,反而有种理所应当的感觉!
等图片全部传过来,我解压缩之后大致数了一下……
还真不少,大约有300多张。
我并没有马上把图片发给裘教授,这样太仓促了,我准备明天早上亲自去一趟津海大学,跟裘教授聊一聊,再把自己的一些猜测跟老头儿说一下……
因为我觉得,我现在的很多想法罗峰是理解不了的。
只有裘教授才是那个更懂我的人!!!
跟罗峰结束通话之后,我下了床,洗澡换衣服之后,就去了负一层吃东西,然后跟徐大头换班。
天很快就黑了。
利用值夜班的时间,我拿起手机,将小本子的扫描图片一张一张地都仔细地看了一遍……
写字的工具是钢笔,是那种细尖的钢笔,蓝色的钢笔水。
只不过,时间太久了,蓝色的钢笔水已经有些变成了墨绿色。
字体十分清秀,像是个女人写的,应该是个知识分子或者文字工作者写的。
钢笔的字体有些像是庞中华字帖的味道,在八九十年代,庞中华字帖风靡全国,很多人都买来练过。
这些细节完全符合一个女性报社记者的特点!
小本子的主人是记者段彩红,字也是她抄录上去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之前嫌疑人小段已经对我承认过了,他说段彩红是他的母亲。
这么说来,这个在外人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本子,就是小段母亲的遗物了。
所以说,黑眼圈小偷在偷盗的时候,可以更大程度的确定,被偷之人就是嫌疑人小段。
如果小段真的十分珍惜他母亲的遗物的话……
我甚至会这么去想……
假如警方可以利用手里的记事本做诱饵,是否可以引诱嫌疑人小段上钩,从而对其开展抓捕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