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正式判刑那会儿,听我父母讲说,在跟黄毛寻求和解无望以后,他们就找了专业的律师去咨询,想问问律师有没有办法能帮我缩短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那个律师给我父母的建议是,从沈凌钰的身上寻找突破口,因为我是替她出头动的手。
虽然官家说同学出事帮忙是情分,不帮也属于本分,但那个律师很专业的告诉我爸妈,女同学出事的意义与危害远比男同学要大!
因为法律法规定义,女性属于社会弱势群体!
男同胞看到身为弱势群体的女性遇到麻烦和困难,不一定非得等对方开口,主动上去帮忙也无可厚非。
那个律师跟我父母说,只要沈凌钰愿意站出来替我讲句公道话,他就能利用弱势群体这一点,以及我和沈凌钰本身就存在的同学关系,替我去据理力争,而且成功的几率很高。
不管能减免多久的刑期,反正肯定比法院最后判下来的要短。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沈凌钰非但不愿意出面,反而还跟我父母推脱说,所有的事情都跟她没有关系!
虽然我并不清楚,沈凌钰不愿意出面究竟是有哪方面的顾虑存在,但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落难的时候,只有父母愿意不惜一切代价的帮衬你,至于其他人……呵呵!
默默暗恋了三年的班花不愿意挺身站出来,为我说上一句公道话,是我完全无法想象和理解的!
由于沈凌钰不愿意出面,最后我被法院判了两年半的刑期!
轻伤构成的故意伤害罪,最高刑期三年以下,刨去首次犯罪以及认罪态度等客观因素以后,我被判了两年半,算是到了封顶上限了……
因为这件事情,在刚进监狱的那段时间,我无法接受现实,同时也完全不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在里面一度过得很挣扎。
生不如死的挣扎!
后来好不容易开始渐渐适应了,家里边儿又出了大事。
由于接受不了我被判刑,从光宗耀祖的大学生堕落成了囚犯的事实,我妈选择抱着某名牌大学寄给我的录取通知书,喝农药轻生了。
我爸虽然没有想不开,但在亲朋好友以及左邻右舍的冷眼与嘲笑之下,渐渐的他变得郁郁寡欢,经常不吃不喝的一个人坐在家里发呆。
长此以往下去,他病倒了,而且是一病不起的那种。
临咽气前,他让医院帮忙跟监狱取得联系,表达了想要见我最后一面的想法。
按照道理来讲,那会儿我是不具备资格见我爸的,因为服刑人员没有人身自由一说。
但法律无外乎人情,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人情的存在。
为了了却我爸的心愿,同时也为了让我更好的接受改造,监狱给我开了绿灯,让我跟我爸父子相会。
犹记得在医院里,见到我爸躺在病床上已经瘦得脱了相的时候,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决堤了。
看到我来了,我爸伸出干枯的手臂将我唤到床前,有气无力的说道:“从我这辈开始到我爸再到我爷爷,哪怕再穷再苦的年代,我陈家三代都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没一个人有过任何的犯罪行为!”
“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孩子,虽说从小到大你都是我和你妈的骄傲,但错了就是错了,在里面不要有什么极端的想法,好好儿接受改造,争取早点出来重新做人!”
“爸再多唠叨一句……以后交朋友千万要擦亮眼睛,行事更是要量力而行!”
还没来得及跟我爸对话,突然我就看到他双眼爆凸,一口气没接上来,喉咙里发出呜呜呜的低吼,随后就咽气了。
那一刻,我整个人直接崩溃了,趴在我爸那具尚有余温的遗体上嚎啕大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如果那晚我没有冲冠一怒为红颜,或许一切就不是现在这样子。
只可惜,凡事没有如果。
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带回去的。
反正从那以后我就变了,我变得不会笑了,同时也变得冷漠了……
2003年2月7日,刑满释放的我,正式回归社会。
从出狱出来以后,我暗暗在心底发誓: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我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以此告慰我爸妈的在天之灵!
可是很快,我就切身体会的领略到了来自整个社会,对我这种有过犯罪前科人员的唾弃与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