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才却莫名其妙自我苛责的宇宙无敌超级大笨蛋。尤其是自己努力过头了偏偏让人觉得是不败天才的那部分。我最讨厌的就是那部分。当然,最佩服的也是那部分。我就是因为这个笨蛋,才会觉得如果未来的资本家是你这样的人的话,那么资
本主义最起码还能续个几十年命。所以()?(),你居然还玩自我厌弃什么的搞精神分裂?而且居然还是你自己的本了()?(),
你以为自己是什么超级厉害的偶像吗?居然还要我想办法买了道具找了人帮忙才能找你出场?你的出场费真是贵死了?()??@?@??()?(),
买道具的钱又没人给我报销。况且你以为时间不要钱吗?白河编辑知道今晚拿不到稿子印刷厂晚上开天窗()?(),
怕是他要哭着吊死在我家门口了,这还让我怎么维持良好的截稿信用?”
“啊。”赤司征十郎想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想笑,可是最后还是笑了起来,“原来我在小韵的眼里是这样的人啊。”“虽然我觉得没什么不好的,但是你喊我‘小韵’的话,”沈韵露出了奇妙的表情,“感觉意外的有点恶心。”“欸?”“嗯,算了。勉强同意你这么喊了,但是拜托在人前不要这么说。”沈韵叹气,“我的羞耻心还是很高的。”赤司征十郎笑着说好。这才是沈韵认知中的那个青梅竹马。心满意足之后,沈韵才说道:“我不想以后见你一次不对劲了就电你一次,所以请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这次是看在青梅竹马的份上,青梅竹马的情分用一次少一次,下次我可不保证会赌上自己的前途搞这种事情。”“我尽力而为。”这个回答不能让沈韵满意。“不行,小征可是我的青梅竹马,一定会解决这个问题的。”“不是因为我是不败的天才吗?”“别傻了。”沈韵叹了口气,“人无完人。神明也会有做不到败北的时候。所以,你还是别说这种中二病的话了,我会觉得你病的不轻啊,小征。”“我知道了。”赤司征十郎又重复了一次。“我一定会做到的。”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到成长期啦。给沈韵聚聚打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