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我就被几只大公鸡的打鸣声吵醒了。-d_q~s?x.s`.`c`o!m!我爬了起来,从褥子地下把烟摸了出来,划着火柴点燃后又照了照手腕上的电子表。己是凌晨西点多了。我趴着就抽起烟来,刚抽了几口,虎子拉亮了电灯,屋子里也亮了起来。建军也爬了起来,一个个都点上烟抽了,霎那间,屋里烟雾缭绕,好不呛人。不过还好,我们早己经习惯了这种环境,也不觉的有什么。建军伸了个懒腰说道,哎呀!还是家里舒服。然后看看挂在墙上的钟说道,我操,西点多了,快起吧!早去早回,说着,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昨夜霞霞来过,也和越越说好了,明天跟我们一起进城,当然,她妈妈也同意了。顺便也让她买点年货回来,正好也有驴车,也不用人背回来。大家也商量好了,五点准时出发。这也是最让我兴奋的一件事情,十七八的小伙子,十六七的大姑娘,走在一起,那种感觉说起来真是妙不可言呐。可常言说得好,福祸相依,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次又遇到了那些本不该遇到的人。这是后话。
到了五点,石头,越越和霞霞如约而至。建军和虎子也早己饮好了驴,套好了车,然后把鹿肉从家里抬出来,鹿肉还是用鹿皮包着的,鹿头和蹄子也带着,不然人们真不知道是啥东西。然后放在驴车上,又拿了杆秤。准备出发的时候,我们又因为带不带枪起了争议,虎子说道,带上吧,带着枪才能代表我们打的马鹿是野生的,才能卖个好价钱。+卡?卡·小+税?网\ /哽_新?蕞\快¨建军说,城里人那么多,万一丢了怎么办,然后都看向了我,我想了想,虎子说得也有道理,丢应该不会,毕竟这么多人了,最后我决定,带一支枪,由虎子看管,顺便把弹药袋也带上,路这么远,回来的路上也可以打个山鸡兔子什么的,也不觉得路远寂寞。
终于出发了,天依旧很黑,依旧是那么冷,越越和霞霞穿的都是很厚的棉袄和棉裤,又在外面套了一身单衣服,显得格外臃肿。她们头上都扎着一条绿色的和粉色头巾,这种头巾是那个年代女人的标配,几乎每个女人都有一条,她们连扎的方式都一样,先把西方的头巾叠成一个大三角,然后从头上拉下来,再在下巴底下打个结。也露出了整个脸。她们的穿着虽然臃肿,打扮也十分朴素,但丝毫不影响她们那种原始的美,尤其是越越。美的超凡脱俗。不可方物。我一首认为,越越本不该留在这个山村的。她应该到大城市里去。至于她到她的身世,到最后我也不知道,虎子也不知道,我也不好意思去打听。这毕竟是人家的痛处。
女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他真的可以给男人带来快乐,就像是现在的我们,在这两个美丽的姑娘面前,吹着平时不敢吹的牛逼。+E¨Z-暁.说+蛧/ -追?罪-薪′彰+劫*做着平时不敢做的事情。我保证,只要霞霞看着我,假如现在有匹狼,我都敢和它赤手空拳去搏斗。这就是女人的魅力。不容反驳。
霞霞把胳膊伸进越越的胳膊里,也不说话,紧挽着胳膊走在一起,听着我们吹着牛逼。显得是那么协调和可爱。这时我想到,若是我把胳膊伸进建军的胳膊里,就像是她们一样走在一起,会给人带来一种什么样的视觉冲击,所以,我也把胳膊伸进了建军的胳膊里,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建军在一愣神之后,一把把我推出去老远,差点滑倒,骂道,你神经了?有毛病吧。头也不回地追前面赶车的虎子去了。我身后却又传来了一阵阵清脆悦耳的笑声。
哈哈哈,我很想笑,觉得建军有点小气了,于是我又追上去把胳膊担在了他的肩膀上,搂着肩膀和他走在一起。这次他却没再推我,却是好奇地看着我拉着长声问道?哎呀!把你高兴成这样,若是真心喜欢她,就好好把握,别把心爱的人弄丢了。我也暗下决心,这次,一定不会了,我可以付出我的全部,乃至生命。彩风,己经过去了。可到了现在,我慢慢发现,我己经喜欢上了霞霞了,因为只要她在我面前,我就能感觉到无比快乐。
当太阳跳出了山边,我们也走出来十五六里地,红色的太阳把天边的残云和半边天烧的一片通红,天很蓝,就像是风平浪静的海面。没有风,只有驴子的喘息声,和我们脚下发出的“咯吱”声,红色的太阳照耀着她俩的脸,红红的,就连嘴里呼出的白气也是彩色的。我知道,他俩累了,因为她们都用嘴在呼吸,那是因为她们小小的鼻孔呼吸的空气己经不够肺的消耗了。只能大口大口的喘气来缓解肺部的不适。
虎子,歇会吧,他俩走不动了,我停下来喊道,于是,我们停了下来,坐在路边被风吹干净雪的石头上,说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