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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手把肉

,嗯,睡好了,先进家吧,一会儿吃羊肉。我妈呢?沈雁问道,他父亲回答说,你妈侍候你三婶婶,沈雁点点头,我们都进了家,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不大一会儿,三叔拿着一条羊腿和半扇肋骨就进来了,让沈雁找来砧板,开始剁起肉来,我也下了地,也帮着往锅里加水。然后把火生起来。对于山里羊肉的吃法,我很是了解,我吃的羊肉其实很多,好兄弟兵兵家就是养羊的,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年,羊肉可没少吃。所以我对做羊肉也比较了解。

在内蒙,当时吃羊肉有三不放,花椒,大料,酱油是一定不放的,也有两样东西是必须放的,那就是干姜和芫荽,“芫荽”也就是香菜。但那年头没有新鲜的,有的就是夏天晒干保存下来的。最后就是简简单单一把盐,就足可以做出一顿鲜嫩无比的羊肉来。

三叔的肉剁的很大,用他的话来讲,那年代吃肉少,所以大口大口吃才解馋。由于肉块太大,只能用手抱着啃,所以又叫手把肉。三叔看我在帮忙,看着我笑着问,多大了。我笑了一下说,十八。然后把剁好的肉放在锅里,我开始拉着风箱开始烧了起来。那时候做羊肉,起码煮三个小时以上,才能把羊肉煮的软糊。三叔把剩下的肉挂在屋檐下。就进来和我抢着拉风箱。半个小时后,屋子就充满了羊肉味。老实说,当年的羊臊味很大,羊肉味也很浓郁,用兵兵的话来讲,吃羊肉没有那股羊臊味就不香了,不过话说回来,我对这种羊膻味并不是很反感。至今我都记得,当时吃羊肉的时候,只要羊肉稍微一凉,筷子头就会越来越粗了,连嘴唇上都凝结着厚厚的一层羊油。

反而到了现在,羊臊味虽然改良的越来越小了,但羊肉味也失去了当初的味道了。上午十一点,那个接生的老太太也被沈雁的父亲接来了。一进屋就笑着说,哈哈哈哈,和几个小伙子沾点光,三叔赶忙说道,大妈,快上炕,马上就开饭了,紧接着,就往炕上放桌子。再就是碗筷,还有桶装的散酒。和小酒碗。

三叔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肉香就从锅里飘了出来,我们不约而同的看向锅里,大半锅的肉让我禁不住吞了几口口水,也后悔早晨吃的太多了。沈雁拿来一把干芫荽递给三叔,三叔用手搓碎,均匀地洒在煮好的肉上,然后翻匀,盛进一个大盆里,端在桌子上说了一句,趁热吃。又从罐子里弄上半碗腌制好的韭菜花放在桌子上,也上了炕。热情地给每个人倒酒,脸上满是喜悦。然后看着我们热情地说,多亏了大姑和几个大侄子了,要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这顿饭就当是感谢饭了,大家都吃好喝好。都在碗里了,啥也不说了,我干了,然后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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