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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看书网 > 二战那些事儿 > 第56章 红色巨熊的诞生与西方的梦魇

第56章 红色巨熊的诞生与西方的梦魇

苏联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1922年《联盟条约》的基本原则和苏联的联邦架构。

按照这部宪法,苏联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名义上是“全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这个大会的代表,据说是从各级苏维埃层层选举上来的,理论上代表着全国劳动人民的意志。^1^5~1/t/x/t`.~c?o^m+但这个大会不是天天开,闭会期间,就由它选举产生的“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简称中执委)代行最高权力。

这个中执委,为了体现“联邦”和“民族平等”的精神,还特意设计成了两院制,跟西方国家的议会有点像,但内涵可不一样:

联盟院:代表整个联盟的共同利益,其代表名额是按照各个加盟共和国的人口比例来分配的。

民族院:则更侧重于体现各民族的特殊利益,其代表由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自治州按照固定名额(比如每个加盟共和国五个代表,每个自治共和国一个代表,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美国的参议院?)选举产生。

这种两院并立的设计,至少在形式上,是想努力平衡联盟的整体利益和各民族的特殊诉求。

至于联邦政府,则被称为“苏联人民委员会”,主席嘛,自然是众望所归的革命导师列宁同志。这个人民委员会,就相当于内阁,负责管理国家的日常行政事务,下设各个“人民委员部”(相当于各部委),掌管着经济、外交、军事等各个要害部门。

宪法还规定,各个加盟共和国拥有自己的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有自己的宪法(但不能跟苏联宪法冲突),在某些领域(比如教育、卫生、司法等)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甚至,各加盟共和国的公民,同时也是苏联公民。这套设计,从纸面上看,确实勾勒出了一个新型的、多民族的联邦国家的轮廓。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往往很骨感。苏联这套看似精巧的联邦制度设计,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一个难以调和的内在矛盾——那就是布尔什维克党(从1925年起改称全联盟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简称联共(布))作为唯一执政党的绝对领导地位与联邦制下各共和国主权之间的张力。

实际上,真正掌握苏联国家最高决策权的,既不是那个偶尔才开一次的全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也不是那个两院制的中执委,更不是那个执行具体事务的人民委员会,而是凌驾于所有国家机关之上的——联共中央委员会,尤其是其核心机构——政治局。

党的组织原则是高度的“民主集中制”,党的决议通过党员在各级苏维埃和政府机关中的活动,贯彻到国家的方方面面。 各加盟共和国的领导人,首先是党的干部,必须服从党中央的统一领导。这就使得各共和国名义上的主权和自治权,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中,往往要让位于党中央的整体战略和集中意志。

而在这个权力日益集中的过程中,有一个人的身影开始变得越来越不容忽视,他就是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斯大林。这位在十月革命时期并非最耀眼的领导人,却凭借着其在党内担任的重要职务(尤其是从1922年起担任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这一关键职位,负责党务和干部任免)以及高超的政治手腕,逐渐在幕后积累起了巨大的权力。 他所掌控的中央组织部门,如同一个巨大的蜘蛛网,将党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也为他日后清除异己、最终建立起个人独裁统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所以说,苏联成立之初的宪制框架,虽然在形式上确立了一个联邦体制,强调各共和国的平等和自愿联合,但在联共(布)一党执政和高度集权的运作模式下,中央集权的趋势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 这种权力结构,也为斯大林后来能够一步步地将名义上的联邦变成实际上由他个人意志主导的“红色帝国”,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就在这个红色的联邦巨兽刚刚拼凑成型,准备在世界的东方发出一声怒吼的时候,它却悲哀地发现,自己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胎记”,就注定了它要成为整个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公敌”。这种敌对,并非简单的国家利益摩擦,而是源于更深层次的、几乎不可调和的矛盾。简单归纳一下,主要有这么几条:

1. “我是来革你命的!”

这苏联啊,它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过日子的主儿。它的出生证明上就清清楚楚写着:我的目标是推翻全世界的资本主义,解放全人类! 这可不是说着玩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它的立国之本,共产国际是它伸向世界的“革命之手”。它不仅自己搞社会主义,还号召全世界的无产阶级都起来造反,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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