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该当如何处置,都说说吧。”
堂下一片寂静。
谁都清楚,这种时候,第一个开口说话的人,需要莫大的勇气。
说轻了,是为乱党开脱,有附逆之嫌;
说重了,又怕被人诟病谄媚成都王,落个酷吏的名声。
过了许久,一名年长的刑部郎中才颤颤巍巍地出列,躬身道:“启禀二位大人。依《开皇律》‘斗讼篇’,聚众斗殴,致人死伤者,主犯当斩。此案,乱党在天街之上,公然械斗,死伤百姓与金吾卫军士数十人,罪无可赦,主犯当……当斩立决。”
他话音刚落,另一名大理寺评事立刻反驳道:“刘郎中所言差矣!此案岂是区区‘聚众斗殴’可以定性的?”
他上前一步,声音洪亮:“此案的要害,在于其‘谋’,在于其‘叛’!其一,上元灯会,圣上与民同乐,乃是国之庆典。在此时作乱,是为‘大不敬’!其二,他们冲击的是公主仪仗,目标是皇室宗亲,此乃谋害皇嗣之举,是为‘谋大逆’!其三,他们聚众三十余人,皆是亡命之徒,携带兵刃,分工明确,显然是早有预谋的叛乱之举,是为‘谋叛’!”
这位评事越说越激动,脸色涨红:“‘十恶’之中,此案便占了三条!‘谋反’、‘谋大逆’、‘大不敬’!依律,此三条,皆是十恶不赦之罪!主犯当夷三族!”
“夷三族?”
堂上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仅仅夷三族,恐怕还不够!”
一个更冷酷的声音响起。
众人循声望去,说话的是刑部比部司的员外郎,此人向来以律法严苛,不通人情著称。
他手持一卷律法条文,高声道:“《开皇律》明文规定,‘谋反大逆者,父子兄弟,宗族枝叶,不论同籍与否,不论年齿长幼,皆当连坐,尽行诛戮’!此为‘株连九族’!此外,律法又言,‘罪大恶极,情法难容者,当处极刑,以儆效尤’!何为极刑?凌迟!剐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