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小/说-宅- ,免*费_阅/读′”意思是说,韩非是韩国的公子,现在大王想要吞併诸侯,他终究是要为韩国著想,而不会为秦国效力的,这是人之常情。如今大王不重用他,让他在秦国待久了再放他回去,这是给自己留下祸患,不如找个罪名把他杀了。
嬴政听了李斯的话,觉得有道理,再加上他本身就多疑,对韩非的忠诚也產生了怀疑。於是,他下令將韩非囚禁入狱。李斯见时机已到,便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逼迫他自杀。韩非想要当面向嬴政陈述自己的冤屈,却无法见到嬴政。最终,韩非含冤而死,一代天才就这样陨落了,实在是令人惋惜。
后来嬴政后悔了,派人去赦免韩非,可当使者赶到时,韩非已经死了。嬴政得知后,懊悔不已,但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韩非虽然死了,但他的思想却对后世產生了深远的影响。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採用了韩非的法家思想,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如统一度量衡、实行郡县制等,这些措施对中国歷史的发展產生了重要的影响。
韩非的一生,充满了悲剧色彩。他空有一身才华,却得不到重用,最终还被自己的同窗好友陷害致死。但他的思想和著作,却成为了中国古代思想宝库中的瑰宝,为后世的政治家、思想家提供了重要的借鑑和启示。
在战国那个战火纷飞、百家爭鸣的时代,有一个人,虽出身贵族,却命运多舛;虽满腹经纶,却报国无门,最终含冤而死。他,就是韩非,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是韩国的贵族子弟,妥妥的“王室后裔”,那身份,放到现在,那就是“超级富二代”。他爱好刑名法术学问,学说的理论基础来源於黄帝和老子,妥妥的学霸一枚。可老天爷好像跟他开了个玩笑,给了他一个口吃的毛病,这让他在与人交流时,总是结结巴巴,十分吃力。在那个靠口才游说诸侯、宣扬主张的时代,口吃简直就是致命的缺陷,就好比一个歌手五音不全,一个舞者肢体不协调,这让韩非在人际交往和政治活动中,处处碰壁,吃尽了苦头。
但韩非並没有因此而气馁,既然嘴不行,那就用笔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他虽然不善言辞,却擅长著书立说,思维敏捷,文笔犀利,写起文章来那是气势磅礴,鞭辟入里,让人读了不禁拍案叫绝。他和李斯都是荀卿的学生,李斯自认为学识比不上韩非,对他那是又嫉妒又羡慕。
韩非生活的年代,韩国正处於风雨飘摇之中,国力日渐衰弱,不断受到周边强国的欺凌。韩非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多次上书韩王,阐述自己的治国理念和富国强兵之策,希望韩王能够採纳他的建议,进行变法改革,拯救韩国於危难之中。他在《孤愤中写道:“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意思是说,有智慧和谋略的人,必须有远见卓识,明察秋毫,否则就不能洞察奸邪;能够推行法治的人,必须刚强坚毅,刚正不阿,否则就不能矫正奸邪。他认为,韩国要想强大,必须推行法治,选拔贤能,抑制贵族特权,让有才能的人得到重用。
可韩王呢,就像一个昏庸的糊涂蛋,对韩非的建议置若罔闻,根本不把他的话当回事。韩王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沉迷於声色犬马之中,对国家大事不闻不问,把韩非气得是七窍生烟。韩非无奈之下,只好把自己的思想和主张写成文章,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他相继著成了《孤愤《五蠹《內外储《说林《说难等五十五篇著作,达十余万字,这些著作后来被后人整理成《韩非子一书。
在这些著作中,韩非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法家思想,將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治理论体系。他认为,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必须制定明確的法律条文,让百姓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做到“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贵贱,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术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手段,君主必须掌握权术,善於识別臣下的忠奸,防止臣下篡权夺位;势是君主的权势和地位,君主必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才能有效地推行法律和实施统治。只有將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韩非还提出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主张,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教育作用。他认为,应该以法律作为教育的內容,让百姓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同时,应该选拔官吏作为教师,向百姓传授法律知识,使法律